甬文联〔2021〕28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近年宁波市文联文艺大众哺育工程试行情况,特对原实施意见作如下修订:
一、目的意义
文艺大众哺育工程旨在促进青年文艺人才成长;推动基层文艺社团壮大和艺术水平提升;引领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以下简称“文艺两新”)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广泛参与公益性文艺服务;提高社会大众艺术鉴赏能力。通过不断延伸文联工作手臂、扩大工作覆盖、壮大文艺队伍,有效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基本职能,努力在“共同富裕中实现精神富有、现代化先行中实现文化先行”的新进程中发挥文艺作为,展现文联担当。
二、主要内容
文艺大众哺育工程由青年文艺人才“春蕾计划”、基层文艺社团“春竹计划”、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春晖计划”和大众艺术鉴赏普及“春风计划”组成。
(一)春蕾计划
由市文联协会部和市级各文艺家协会组织实施。策划举办针对市及区县(市)文艺家协会青年会员的艺术培训及文艺创作等项目,提升青年文艺人才艺术水平。
1、组织研修班、文艺讲座、工作坊等培训; 组织观摩高层次的艺术展览展演活动;有针对性地推荐青年文艺人才纳入省“新峰计划”“新荷计划”“新松计划”,以及全国的青年文艺人才培训。
2、组织举办文艺创作、专题研讨会、作品点评、采风写生、蹲点体验生活、拜师学艺等活动项目,针对具体创作,评析作品得失,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提高青年文艺人才的专业创作能力。
3、组织青年文艺人才对基层社团开展艺术辅导、创作培训、活动策划等项目,在帮助基层文艺社团能力提升的同时,让青年文艺人才在服务过程中体验基层生活,汲取艺术营养,获取创作灵感。
(二)春竹计划
由市文联组联部和区县(市)文联组织实施。策划举办针对镇乡(街道)基层文艺社团的创作培训、文艺辅导等活动项目,提升基层文艺社团的组织能力和艺术水平,吸引更多的文艺爱好者加入社团,壮大基层文艺队伍。
1、各区县(市)文联加强基层实地调研和评估,指导帮助镇乡(街道)文联挖掘地域文化特色,根据当地文艺基础和条件,分门别类有组织有计划建立文艺社团,发展会员。
2、组织 “红杜鹃”基层文艺社团风采大展示系列展览展演活动,发掘基层文艺人才,鼓励创作体现地域特色的原创文艺作品,扶持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建设。
3、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艺术家下基层开展文艺讲座、创作辅导、指导活动;对文艺社团的重点创作项目进行专题辅导;支持文艺社团开展特色性、品牌性创作活动。
4、组织开展镇乡(街道)文联或文艺社团负责人培训班,有重点选送参加上一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文艺研修班、提高班等。
(三)春晖计划
由市文联组联部和社会艺术机构组织实施。按照稳步推进、强化引导的原则,为新文艺群体搭建各种展览展示展演平台,支持艺术创作,组织针对新文艺群体的培训、讲座、论坛等,提升艺术修养和综合素养。鼓励新文艺组织服务大众、服务基层,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性文化项目。
1、支持民营美术馆、艺术馆等新文艺组织举办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的公益性展览展示等文艺活动。
2、扶持社会艺术机构参与“文艺润村”工程,与农村(社区)结对,坚持送文化、种文化、传精神相结合,创新方式载体,为结对村(社区)办文化实事,为实现文艺赋能乡村振兴做贡献。
3、鼓励艺术培训机构的教师开展文艺创作,组织师生优秀作品展览展示展演活动,并对优秀作品和优秀教师进行奖励和创作扶持。
4、组织艺术培训机构的教师举办针对性的师训、沙龙、讲座、论坛等活动,提升艺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组织“文艺两新”开展文艺交流活动,拓展视野,获取经验,提高综合素养。
(四)春风计划
由市文联协会部和市级各专业文艺家协会组织实施。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推出文艺名家名作、名剧名曲鉴赏及文艺讲座等,提高社会大众艺术鉴赏能力。
1、开展“互联网+文艺鉴赏”新模式,通过新媒体平台和手机APP,推送文艺家名作、名剧、名曲鉴赏。
2、邀请国内著名艺术家来甬开展专题讲座、文艺培训。
3、组织市级文艺家走进机关、企业、院校、部队、基层,开展普及性、公益性文艺讲座、培训等活动。
三、项目资助基本条件
项目资助须符合第二部分“主要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春蕾计划”个体项目对象必须是宁波市户籍或在宁波工作3年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集体项目参与对象80%以上人员需符合年龄条件。
“春竹计划”必须针对镇乡(街道)基层文艺社团组织和创作能力提升。申报项目年度要有重点,能周期性惠及全部镇乡(街道),不包括一般性的文艺活动。
“春晖计划”资助对象必须是社会艺术机构联盟成员,资助项目必须是公益性文化活动。
“春风计划”必须是公益性文化活动,对象是社会大众。年度推送线上文艺家名作、名剧、名曲鉴赏不少于50次;邀请国内著名艺术家来甬开展专题讲座、文艺培训3至5次;组织市级文艺家走进机关、企业、院校、部队、基层,开展普及性、公益性文艺讲座、培训等活动10次。
四、项目申报评审程序
项目申报基本程序:项目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发文公布,签订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合同,适时拨付经费。每年春节后发文申报。
“春蕾计划”由市属各专业文艺家协会负责申报,每个协会每年限报3个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组织青年文艺人才对基层文艺社团开展艺术辅导。
“春竹计划”由区县(市)文联负责申报,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区县(市)每年申报不超出3个项目,每个项目必须落实到具体镇乡(街道)的具体项目。
“春晖计划”由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申报。每个社会艺术机构本级展览展示项目每年限报2个,每个社会艺术机构为结对村(社区)服务的项目符合条件和数量的,每年限报2个村(社区)。其他公益性项目根据实际需要视情申报。
市文联建立项目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市文联领导,市属各文艺家协会、区县(市)文联相关专家,以及市文联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每年评审前随机抽取,组成项目评审组进行评审。
五、经费标准及其拨付
“春蕾计划”集体项目资助经费限4万元以内,个体项目资助经费限1.5万元以内。
“春竹计划”每个项目资助经费限3万元以内;在“红杜鹃”基层文艺社团风采大展示系列活动中,获“红杜鹃奖”集体类的每个项目资助经费限1万元、个体类的每个项目限0.5万元以内,获优秀奖集体类的每个项目资助经费限0.5万元、个体类的每个项目限0.2万元以内。
“春晖计划”社会艺术机构本级的展览展示每场资助经费1万元以内;“文艺润村”工程每结对一个村(社区)资助经费1万元。艺术培训机构等其他申报项目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形式视情给予项目资助经费。
“春蕾计划”、“春竹计划”相关项目在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合同签订后即拨付经费。“春晖计划”项目每年拨付2次,首次为7月份,对上半年已完成并有绩效报告的项目拨付资助经费;第二次为10月份,核拨其它已经完成并有绩效报告的项目经费。“春风计划”项目根据市文联相关管理制度实施。所有经费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六、组织责任
文艺大众哺育工程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实施,项目评审结果报市文联党组会议审定。协会部具体负责“春蕾计划”的申报汇总、评审组织和项目监督;组联部具体负责“春竹计划”、“春晖计划”的申报汇总、评审组织和项目监督。其他处室协助配合。市文联机关纪委对项目的评审实施进行监督。
宁波市文联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