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以美育人,通过比赛引导青少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推动新时代青少年美育事业繁荣发展。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要围绕担负新时代的文化使命,持续擦亮“青少年美育之都”品牌,不断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为宁波加快推进高水平文化强市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携手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注入强大文化动能。
二、组织机构
组委会: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共青团宁波市委员会
宁波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宁波市体育总会
宁波中华文化促进会
承办单位:宁波市戏剧家协会
三、活动形式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报名表及相关参赛资料按参赛具体要求邮寄或发送至指定邮箱。参赛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四、参赛要求
1.凡宁波大市范围内7至17周岁(200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出生),在戏剧领域有艺术特长的青少年,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2.节目分类
个人节目:各戏曲剧种唱段;戏歌演唱(提倡新创作)。
集体节目:多人组合的戏曲唱段演唱、戏歌、戏曲技能表演。为3个角色及以上(建议20人以内组合)的戏曲唱段演唱、戏歌、戏曲技能表演、戏曲课本剧、新编少儿戏曲剧目等适合在校园中推广演出的少儿戏曲剧目。
3.节目时长(不到时间和超出时间均要扣分)。
个人节目:3分钟—6分钟;两人以同一节目共同参赛,3分钟—8分钟;
集体节目:5分钟—10分钟。
3.视频要求
(1)申报视频,一律要求彩唱。
(2)视频禁止假唱(禁止音配像),如发现取消资格。
(3)参审选手学籍、户籍必须都在宁波。
(4)视频录像要求原版原声,声音和画面须同步同期录制,不得采用任何视频、音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必须保证作品完整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资格。
(5)尽量避免拍摄背景声音、画面杂乱。
(6)报送参考视频:“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搜索“送你一朵小梅花”。
五、参赛报名
参赛选手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户口本或身份证照片发至指定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沈老师0574-89292461
电子邮箱:nbxjjxh@163.com(视频请注明“未来之星”)
六、奖项设置
设置“未来之星”10名,“未来之星”提名奖10名,“未来之星”入围奖若干名。(如果报名人数不多或节目质量不高,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视情减少奖项数量)
七、比赛时间
视频初审:8月上旬
决赛名单公布:8月中旬
决赛时间:8月28日(周五)13:00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245号1号门7楼海丝小剧场
甬文联〔2026〕7号第十三届宁波市青少年中华才艺未来之星比赛的通知(2).pdf